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A村马上去向林业部门 国土部门反映情况。土地证是假冒的,要求查看档案,登记人是谁,什么部门批准的 。比如说土地证B村说是许多年前的那么 土地证的新旧 格式 和档案是要和N年前土地证是要对得上号的。 对不上就是假冒的。当然你们村民去查 肯定不给查。所以现在最好先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原问题:《土地所有权纠纷》
2023-02-07 15: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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