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 立遗嘱人:姓名: 年龄:出生年月日 性别: 民族: 职业: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 住所地: 一、阐述个人情况及家庭情况; 二、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情况(财产名称、数额、价值、特征等); 三、立遗嘱人对所有的财产的处理; 四、其他情况的说明; 上述所立遗嘱是立遗嘱人在头脑清醒之际自愿作出的,没有任何的欺诈和受胁迫之处。本遗嘱委托(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为遗嘱执行人。特请 与 作为见证人,并委托 代书此遗嘱。 此遗嘱共 份,一份共 页。一份由本人收执,一份由委托遗嘱执行 保存。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人: 立遗嘱时间: 见证人: 年 月 日 2、我国继承法上对遗嘱执行人具备的条件未作明确的具体规定,但从相关的法律规定上可以判定遗嘱执行人应具备的条件: (1)遗嘱执行人接受遗嘱执行的委托时以及执行遗嘱时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遗产管理、执行遗嘱的能力; (3)具有立遗嘱人的授权委托书; (4)遗嘱人可以指定继承人中一人或数人为遗嘱执行人,也可指定和继承无关的人员为遗嘱继承人,如律师; (5)遗嘱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的,一般以法定继承人为遗嘱执行人。 原问题:《请教遗嘱写法及格式》
2023-01-06 10: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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