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是违规行为,吉林省农委早已制定征地补偿费分配意见,而且经省办公厅进行转发,要求各地落实。其中明确规定土地补偿费村集体提留不得超过20%。参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管理意见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9〕28号)内容很多,粘不进来那么多,你百度一下,第一个就是这个文件。你们可以拿着这个文件先找村委会协商,协商不成到所有乡镇政府举报。如果无法解决,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村委会。 原问题:《耕地被占,村里提留百分之四十合理么?如果不合理我应该怎么做?》
2022-12-15 13: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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