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分为未满14周岁的人和已满14周岁的两种,如果你未满14周岁,对于这种情况是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你年满14周岁,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构成犯罪,罪名是故意杀人。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你在被殴打的过程中还不能享有这种防卫权,因为群殴的行为尚不构成上述罪名。 原问题:《假如我(未成年)在初/高中被群殴,霸凌的过程中,我失手打死人有什么罪吗?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2-12-13 22: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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