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问题 平台审核 律师解答 采纳答案

诉前查封了房子,胜诉后能有优先权吗

1名律师解答
2024-10-04 14:17
收藏
律师解答(1)
智能法律助手
受偿顺序通常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执行法官的安排,当然如果您的执行申请在前,之后申请执行的人受偿顺序遵循以下规定:一是所有权。在执行得到的财产中,物权主张者有权取回其财产,执行法院应当准许。凡在执行的财产中有他人的物权主张,均应予以重视,依证据予以确认并准主张者取回。二是豁免执行权。即被执行人或其扶养的亲属对其“生活必需费用”和“生活必需用品”有豁免执行权。执行法院应当根据当地的生活标准,予以充分注意和保护。三是抵销权。即被执行人对其债权人享有的债权,可与其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抵销一部分或全部,用执行的财产冲抵。四是私权。即被执行人欠付其职工工资、职工安置费、劳动保险费、工伤赔偿费等,应当首先支付。被执行人如果是公法人、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事业单位等,其所属的职工个体的私权优先于公权,应当在执行的财产中首先留足必需的份额。五是公权。即被执行人欠付国家的税款和诉讼、执行等费用,应当先于优先权支付。在个案的执行中,凡被执行人欠付国家税费、欠付诉讼费、欠付执行费,以及欠因诉讼、执行而发生的鉴定费、评估费、破产费、拍卖费等,应当在执行财产中,先于优先权扣留。但其中依据法律规定应当免除支付的除外。六是优先权。即在被执行财产上设定的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以及其他优先权,应当优先于一般债权偿付优先权人。七是债权。执行得到的财产经过前六项的分割、清偿处理后,余额才可用以清偿执行的债权。在执行程序中,按前述的分割、清偿财产的顺序执行,应当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在执行清偿一般债权人时,如果正在审理的诉讼和仲裁案件涉及同一执行标的,可待在审案件审结后一并执行,也可留存在审案件标的数额的全部,先清偿其他债权的。第二,在个案执行中涉及多顺序清偿的,应当在前一顺序的债权都得到清偿后,再清偿后一顺序的债权,后一顺序的债权不得进入前一顺序中参与分配、受偿;前一顺序的债权不足以全部清偿或全部清偿后没有余额的,后一顺序的债权自然地全额得不到清偿。第三,按顺序清偿完结后,如果执行的财产尚有余额,应当立即全额返还给被执行人。【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七条 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原问题:《住房先予查封并实际占有十年是否有优先权》
2022-12-24 04:42:06
采纳
相关咨询
相关法律条文
相关法律热点
精品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