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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麻烦问一下!法律援助是怎么回事

1名律师解答
2024-09-19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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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
智能法律助手
一、概念。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或减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二、申请程序。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为:由当事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后,向法律援助机构如实提供:(一)身份证、户籍证明、暂住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二)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农民工追索工资报酬、工伤赔偿事项除外)(三)与申请法律援助有关的案件材料。三、审查。法律援助机构将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对其申请进行审查。法律援助机构根据案件或者事件的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对申请进行审查的时间,但是延长时间最多不得超过10日。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还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申请重新审议。同级人民政府将在收到重新审议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审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法律援助机构。 原问题:《法律援助是怎么回事?》
2022-12-13 2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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