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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2004年七月至2008年一月没有给我买社保

1名律师解答
2024-10-05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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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
智能法律助手
按国家相关规定,你们公司应该为你补缴你为公司工作期间应由公司缴纳部分的社保金。但你应有你2004年9月至今在该公司工作的证明(最好是书面证明,如考勤表、工资表等)。你最好亲自到你处社保局去详细咨询一下。他们有义务作答。0为免除一些麻烦,你可向当地社保局咨询,由他们催缴。 原问题:《2004年到2008年公司没给我交社保,现在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呢?》
2022-11-25 17: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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