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是公民的为1年。02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到期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03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计算。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到期后,若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的,权利人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想协商解决,可以待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因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即便义务人没有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权利人还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恢复执行。否则,很可能使生效法律文书成为一纸空文,最终结果是赢了官司拿不回钱。04对于没有执行结果的,(1)、属于老赖的,可以对其人身进行强制,如拘留,对被执行的财产可以强制处分;(2)、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则应当依法裁定执行中止,待有财产时再执行。05《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原问题:《撤销执行申请一般需要多久》
2022-11-24 11:19:37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