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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是国企,需要长期采购同一种物资,能委托子公司采购吗

1名律师解答
2024-07-04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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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
智能法律助手
从法律上来说总公司委托分公司执行合同是可以的。但现在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很复杂,不同的行业也不一样,比如电信、保险等垄断行业,各个省的分公司也很厉害,有时候就是分公司直接来投标,这种情况也有的。在政府采购实践中,除了少数特定的垄断行业外,绝大多数项目招标文件是注明不接受分公司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要求必须是总公司来投标。如果是总公司投标,最后让分公司来履行合同,对这种情况招标文件中最好要明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里事先就此做一个说明,这是出于对采购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这种情况应该没问题。特别是分公司在项目当地,总公司不在当地,考虑到服务的属地化,由在当地的分公司提供服务肯定更加便捷。但是需要说明的是,总公司投标,中标后让分公司来履行合同,合同主体还是总公司,履约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承担责任的也是总公司。 原问题:《国有企业物资招标采购,中标公司能否委托区域经销商执行合同》
2022-11-18 19: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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