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继承制度基本上是分为身份继承和财产继承两方面。 一、奴隶社会下的继承制度:(1)夏朝之前是禅让制。(2)夏启夺取王位,“私天下”出现,标志着以夏后氏为核心的夏国家的正式创立。父死子继的身份继承制度已经出现,其也主要表现在王位的继承上。夏朝的继承制度:父死子继外、兄终弟及的。(3)商的继承制度沿袭夏朝的制度,前期为兄终弟及的继承制度,后期为父死子继的继承制度。(4)西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在宗祧继嗣,官爵世袭,财产处理等各个方面,嫡长子都拥有优先继承的权和绝对支配权,而庶子只能听命于他们。在这里,不管身份还是财产继承,都适用嫡长子继承制。二、封建社会初期的继承制度:(1)春秋战国后,商鞅变法。在秦朝以“分异令”为基础的继承制度,不管嫡庶长次各子,在财产继承方面都有平等地位。但身份方面依然是实行嫡长子继承制。(2)汉代:汉初分封诸侯;嫡长子才能继承封爵。七国之后,汉武帝颁布《推恩令》,爵位,由嫡长子继承的制度改为诸侯王子弟共同继承,都有权继承爵位。在财产继承方面,采取诸子均分的形式,同时规定女子也有遗产的继承权利。(3)魏晋南北朝和隋代:由于在继承制度方面强调嫡子的继承权,禁止混乱嫡庶之位。(4)唐代:继承分宗祧继承和财产继承。宗祧继承是对祖宗血脉的延续,采取单人继承的方式,通常由嫡长子继承,没有嫡长子,就立嫡孙,没有嫡孙就立嫡长子同母弟,没有同母弟就立庶子,没有庶子就立嫡孙的同母弟,没有嫡孙的同母弟就立庶孙。曾,玄辈分依次。如果实在没有人可以继承,可以收养同宗辈分相当的人。保证后继有人。而财产继承:将“诸子均分”作为财产继承的基本原则。开元七年定令:“诸应分田宅及财物者,兄弟均分。”如果有兄弟早死了,可以由他的子女继承。出嫁的女子无继承权,但没出嫁的女子有继承权,数额相对比较少。没有儿子作为继承人的家庭,女儿享有所有继承权,即使出嫁。另外,私生子没有继承权。这是我网上看到的相对整理得比较齐一点的资料 原问题:《古代次子和庶子继承权》
2022-10-28 10: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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