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会同意查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9条规定“.查封、扣押财产的价值应当与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价值相当。”被告人欠你3万元,而要查封的房产价值200万元,价值明显不相当。可请求法院限制被告人转卖其房产,比如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禁止被告人在执行期间转卖房产。如果做不到问题也不大,因为被告人在执行期间转卖房产而不履行判决书话,会构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案件会由民转刑,刑事制裁的力度远大于民事制裁。 原问题:《被告欠我3万元不还,现已到执行阶段,请问我可以要求法院查封他价值200万的房子么?》
2022-12-25 07: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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