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一条 国家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确定由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家保护它的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单位有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
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
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规定:草原承包经营权证要在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草原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但是你没有办理草原使用审批手续。
所以你的承包就属不合法行为,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很可能国家要收回土地给你的赔偿是很有限的。 原问题:《自己开荒的土地鱼池国家收回是否给补偿》
2022-10-28 07: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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