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个人合伙的规定主要有:合伙合同应采取书面协议;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而且负连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2、对于合伙债务,首先用合伙资产偿还。在合伙资产不足清偿时,不足部分才以合伙人的其他财产清偿。在以合伙人的其他财产清偿时,各合伙人根据他们的出资份额按比例分担。
3、合伙人基于正当理由可以退出合伙。鉴于你的正中情况可以退出合伙。
4、合伙财产属于全体合伙人共有,因此,对于合伙事务的处理应当由合伙人共同决定。甲方独自经营侵犯了其他两方的权益。只提供资金而不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不能成为合伙人。鉴于你说的并没有任何权利也没有参加任何分红,没有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并不成称之为合伙人。如果这个你有证据证明你没有参加过任何关于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你就不用偿还对外的债务。反之,要承担连带责任。 原问题:《这个合同我可以退出吗?很急,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啊》
2022-11-23 09: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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