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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父亲赠与孩子购房款后因前妻不同意复婚反悔这个钱孩子需要归还吗

1名律师解答
2024-09-19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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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
智能法律助手
展开全部---林奕荣我莞尔一笑,这显然是一位无畏于人情世故的年轻人。我问他,你能不能不要了呢,自己创业买房啊。小伙子不好意思的说,其实是我妈的意思,爸爸有赌博,房子在他手里会被毁掉。这个回答在情理之中。我遗憾的告诉小伙子,这个案件他有比较高的风险。在离婚中夫妻将财产赠与子女而言,是常见的。我们在法律实务中常见离婚当事人对共同财产作出赠与子女的安排,因为子女是夫妻双方的平衡点,在争执不休的情况下,将财产赠与给子女常是双方可接受的妥协之举。但是,赠与的财产往往是房屋等不动产,该财产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后才发生实际上的财产转移,一旦有一方当事人反悔,权属转移就无法进行。而一方当事人反悔,在理论上就属于对离婚协议中赠与条款的可否撤销问题。我认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当然,如果赠与财产的权属已经转移,赠与人就不能再行撤销。首先可以确定的是,赠与合同是有效的,根据我国《合同法》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即赠与人的意思表示经受赠人接受,赠与合同便成立。即使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而未办理,也不影响赠与合同本身的效力。但赠与合同有效并不意味着财产权属的转移,物权没有转移。基于赠与合同的有效,受赠人可以享有诉权,可向赠与人主张权利,请求办理物权转移手续。从这个层面来说,这位小伙子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普通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在财产权属变更之前基于自身意愿撤销赠与。除非,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这类赠与合同不得撤销。但像本案的这类在民政局审查的离婚协议,并不属于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的范畴。 原问题:《协议离婚时房产赠与子女的约定可否反悔》
2022-11-23 15: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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