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根据《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因此您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原问题:《不发工资去哪里投诉》                            
                            
                                2022-10-29 20: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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