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78条第2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即共有人可以对自己所享有的份额可以自由转让,都不必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除非各共有人事先有约定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得转让或分出。但法律为了防止某一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份额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第78条还规定,共有人出售其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原问题:《请问如果房本是4个人按份额共有,如果其中两个人想把份额卖给另外两个人中的一个人 可行吗?房子是北京的》
2023-02-04 22: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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