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继承份额,取得合伙人资格需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合法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其未成年时由监护人代行其权利。 原问题:《未成年人可不可以继承份额成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2022-10-30 08: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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