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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刑事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二次感染肺结核,应该怎么办?

1名律师解答
2024-09-19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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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法律助手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如果患有重大疾病危及生命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限为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 确有犯罪事实的,仍然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原问题:《涉嫌抢劫被抓,在看守所查出有肺结核,可否申》
2022-11-24 14: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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