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哪一方购置,家庭增加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书面约定归一方所有。2.夫妻任一方可以签合同买房,视为夫妻共同财产。3.现乙要求房子过户给丙,只要夫妻书面约定该房产由夫妻共同购买,但现在归丙一人所有,把书面约定交房管局。这样就可以办成丙一个人的房产证。需要提醒的是:这样办,房产就属于丙的个人财产,与乙无关了!请慎重考虑!来自房产交流团 原问题:《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房款已付清,现乙要求将房屋过户给其妻子丙(丙方未出现在合同),请问合理吗?》
2022-12-16 04:20:33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