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首先,等病情稳定了再去做伤残鉴定是正确的,否则会出现一些症状还没有发作,导致鉴定等级低于实际受伤害程度,这样就得不偿失了。2、一般损伤至少3个月后才可以评残,颅脑损伤严重的需要6个月以后,法律没有具体明确的鉴定时机的规定。法医说的3个月到6个月,是医学临床上的经验习惯,属于医学上的规定。3、你要及时与医生沟通,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病情会恢复。这样在评残时就处于不利地位了。我是学法律,非医学。这点你要多请教医生。4、评残标准请参考2002年12月1日发布并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残评定》。伤残鉴定的项目有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后续医疗费鉴定、三期鉴定(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对于医嘱上写明需要二次手术的,但是你又想尽早起诉的,可以申请后续医疗费鉴定。5、你既可以由交警队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鉴定,或者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当然自己也可以委托鉴定,但是这种方法非常不明智,耗时耗力,对方也不一定认可,很可能还会重新鉴定。交警队委托鉴定的好处是鉴定等级高,时间短,法院经常予以认可。有关交警队委托鉴定的证据要提前收集;法院委托鉴定恰好与交警委托相反,耗时耗力,但是具有权威性,一般不会接受重新鉴定的申请。 原问题:《去做伤残鉴定能达到伤残级别吗到伤残级别吗》
2023-02-05 05:49:27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