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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钱给我打的欠条现在联系不上,我如何追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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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5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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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法律助手
(一)欠款人失踪不到两年延长欠款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同时《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一百四十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由此可知,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延长诉讼时效,避免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受保护。(二)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三)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务。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现实生活中,当债务人失踪满一定期限时,债权人可视期限长短请求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将债权债务关系转移至自身与被宣告失踪或被宣告死亡人的财产代管人之间,从而增加债权实现的可能性,在此过程中,需注意诉讼时效的保护,可通过发布公告、提起仲裁、诉讼等方式令诉讼时效中断。 原问题:《别人欠我钱,现在他给我一张欠条,但欠帐人联系不上,我该怎么要帐?》
2022-12-01 00: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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