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一方生育另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可以依法生育第二个或第三个子女。也就是说只要另一方未生育过就可以审批生育,但另一方若生育过子女而将子女留给对方,则不符合《条例》规定,是不允许生育的。造成生育将按计划外二孩或三孩进行处理。2、若符合条件审批需提供:双方婚育证明(双方离婚协议书、判决书或已婚未育证明等)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到社区或乡镇计生办填写《再生育二孩审批表》,之后到县区人口计生部门进行审批。 原问题:《离婚后小另一方没有小孩的再婚能不能再育要出示什么证明》
2022-10-31 07: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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