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我认真仔细地看了你语无伦次对事故的叙述后,实际上你提出来的问题就是对交通事故的诉讼的时效有了疑义;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关键是对于如何计算时效的起止时间,在法律实践中还存有争议的。下面就这一个问题,我的作答如下: 一是,从法院能够立案和受理此案的行为可以证明,他们就认为此案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二是,从你的介绍中,伤者提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发生事故后近两年的时间;而向法院提起诉讼又相隔了近一年,前后加上总的时间近三年,如果单纯从这种计算方式来看,对方提起诉讼的时效早已经超过一年的时间了。可是,经过法院的调查,从事故的发生,到向法院起诉,伤者的伤情在不断的延续和治疗,在对方有了足以证明伤未全愈,并有在这三年期间的治疗的相关证据和费用原始单据,直到伤愈,并经伤残鉴定书为证的话,就肯定不存在时效超过的说法。这也是为什么法院受理并向你方送达传票的事儿了。 总之,你方现在也不要过分着急,而是应该认真面对,经法院的审理的结果,就是判决由保险公司赔多,还是赔少的事儿了。我曾作为肇事方的代理人,参加过这类案子的审理,应该说基本不用我开口说话,只是证明事故的存在与否,对方指认的事故经过和受到伤害后的结果加以认可可而已,无须车方过多的申辩,最后还是由保险公司按照判决书进行赔付结案。 你在后续的补充问题中说道,要反诉对方,我认为完全没有什么必要的,你反诉的目的是对方的赔偿诉求过高了,想极力地找出理由少赔偿一些;实际上,原告在诉状中不管他提出多少的赔偿金额,在庭审中,你只需带上自己的耳朵即可,过高的索赔,法官也是不会得到支持 的。你不妨听听我的建议,最终的判决结果,不会让你很失望的。通过诉讼来解决事故的赔偿纠纷,真的是一种不错的途径。 原问题:《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2年后起诉是否有效,具体情况如下,恳请各位专业法律人士帮忙,谢谢!》
2022-10-31 1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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