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问题 平台审核 律师解答 采纳答案

你好,我是济南市莱芜区国企职工,请问,莱芜工伤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到哪去鉴定

1名律师解答
2024-07-05 19:05
收藏
律师解答(1)
智能法律助手
伤情相对稳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伤情千差万别,恢复状况各异,法律法规并未对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具体时间进行规定,只是原则性的规定为伤情相对稳定时或者停工留薪期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九条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因伤情不能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发给生活津贴,其标准不得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从评定伤残等级的次月起,按照《条例》和《试行办法》的规定享受因工伤残待遇。需要继续治疗的,必须有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休jia证明,其工伤医疗费予以报销,但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由用人单位发给生活津贴,其标准不得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原问题:《山东莱芜伤残鉴定我想问,工伤多长时间可以做鉴定!》
2022-12-01 13:18:42
采纳
相关咨询
相关法律条文
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合同范本
精品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