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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1名律师解答
2024-09-19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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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
智能法律助手
你可以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原问题:《你好律师:我是这样的一个情况,我在我们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已过5个月了,但是我要走不做了》
2022-11-01 18: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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