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风病是有马疽杆菌所致,对人具有直接或间接的传染性,属于恶性传染病。患者一旦结婚不仅会病情加重,而且会传染给对方及遗传给后代。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鉴于麻风病已非不治之症,故将其修改为“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有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即凡已治愈者可以结婚。 现在,由于医疗水平的提高,麻风病不仅不再是不治之症,而且在我国也基本杜绝。因此,不必在禁止结婚的疾病中再将其作为例子特别举出,故2001年修订后的婚姻法没有将患麻风病作为禁止结婚的疾病予以特别列举。 原问题:《麻风病人是否可以结婚》
2022-09-04 01:08:36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