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一) 有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你的情况可以提出赔偿,具体数额依照当地生活水平确定 原问题:《以下是否构成重婚罪?1.男方和第三者的孩子 2常年不在家 3在外以夫妻相称 难道这不能成立,女方现有2个孩子,今年刚刚抱孙子.小的18,男方出轨已7年之久。请问女方可以得到多少精神损失费?孩子的抚养费?青春损失费?》
2022-12-01 18: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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