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要证明劳动关系,可按照“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有在单位工作的任何证据,工作证或者同事证言都足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 原问题:《未签劳动合同怎么投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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