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那房主跟新的那家公司签了合同 那之前前的那个合同还有效吗?之前那个合同是4月份才到期答1:原合同已到期,房主与房客间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答2:房客有权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甚至诉诸法院要求确认房主与我爱我家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实际意义不大,最多再拖延一两个月。只要房主向房客发通知要求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房客也就无任何理由再占用房屋了。所以,趁早另做打算吧。【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问:房主还说就不用陪违约金的事儿了,是这样吗?这种情况房主用赔违约金吗?答:这就要看合同的约定了。按一般情形,合同中通常会对“单方违法终止合同”约定对应的违约金。所以,你自己看看合同,只要有,就可向房主要求违约金。【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问:我应该跟新的这家房地产公司再签一份合同吗?答:这个就由你自便了。不过,如准备订,则需首先确认我爱我家有转租权,或依据上述房主的过错,要求房主确认我爱我家与你的转租合同的效力。至于怕房租变,只要在合同中约定好“租期与租金”即可,其余没甚好担心的!大房东也好、二房东也罢,只要没有法律约束他不得随便涨房租的,换哪个东家都一样。 原问题:《我与甲方签了五年的一房居住合同,是通过中介签字的,刚住一年,甲方要求要回该房子,》
2022-11-02 10: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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