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约定了日期,那么从还款日期起: 1.如果之间你没有向对方要,那么2年以后,你将无法要回!当然你可以起诉,但不会胜诉!因为实体权消灭! 2.如果你在到期后2年内向对方要了,那么诉讼时效中断,那么就重新开始算2年!再要,再中断,(简单举例下,这里有个时效中断的问题,比如A借给B100元,欠条上写2010年1月1日还,那么B在2010年1月1日没还,A在2011年12月31日向B要钱,B说过些日子之类的话推脱,那么这个诉讼时效就在2011年12月31日中断了,就是到2013年12月31之前到法院起诉都是有效并可以胜诉的!) 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 那么随时可以要求还钱,这个诉讼时效从借款人第一次要求欠款人还钱的时间开始算起,2年!这个不用我再举例了吧!如果你一直没要过,那么就一直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一直到你要了才开始出现,具体怎么算不用我再说了吧! 三、特殊情形: 1对方在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以后又向你保证还钱的,或者又打了欠条的,之后再以诉讼时效过了为由不还的,是无效行为!就是说假设本来你的钱已经在上面的情形中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已经没希望了,但是对方又答应还钱,或者又给你写了欠条的,那么这视为新的债务,关键看你怎么能让他再写个欠条了! 综合上面通白的讲述,你应该知道自己属于哪一种情形,说那么多法条太死板,你看着也头晕,要不你也不会到这来问!祝你早日追回欠款! 原问题:《请问欠款时间已有10几年,有欠条可以追回欠款吗?》
2022-11-02 11: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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