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结婚,户口不一定必须迁出。只要在承包期内,她在新居住地没有分得土地,就不可以剥夺她在本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儿子的情况,跟其他村民的孩子一样。如果她在新居住地已经有了新的承包地,那么就没有资格。并且,儿子也没有这个资格。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原问题:《都是为了土地款,外嫁女都嫁出去了几十年了,她还回村里分土地款,她儿子孙子也要一份,你觉得合适吗》
2022-12-01 23: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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