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知道,遗嘱的设立,有多种形式。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这几种遗嘱,只要不存在无效的情形,都是被法律承认的。公证遗嘱,她是由公证经公证机关办理的,效力较高。未经公证的遗嘱并不是不被法律承认,只有在有无效情形的情况下,才不被法律承认。
其次,根据继承法第17、19、22条的规定,遗嘱无效的情形主要有这几种:
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遗嘱。
2、受胁迫、欺诈所订立的遗嘱
3、伪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时,这部分也应认定无效
6、在危急情形消除后,口头遗嘱人能用书面形式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只是众多遗嘱中的一种形式。未经公证的遗嘱内容不存在违法、无效的情形,是会被法律承认的。 原问题:《请问未公证的遗嘱法律承认吗?》
2022-11-02 16: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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