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问题 平台审核 律师解答 采纳答案

食品安全维权问题

1名律师解答
2024-07-05 11:32
收藏
律师解答(1)
智能法律助手
食品监督管理法规定对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不定期抽样检验。为了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抽样检验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制定本制度。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组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一、认真实施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严格抽样检验工作程序(一)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本辖区范围内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定期抽样检验。(二)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中确定的重点食品、消费者申(投)诉及举报比较多的食品、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以及查案件、有关部门通报的情况,对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不定期抽样检验。(三)应当委托符合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应当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采用备案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采用依法备案的企业标准作为对该企业食品抽样检验的判定依据。(四)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时,应当制作抽样检验工作记录,现场检查所抽检食品的进货查验情况;应当要求检验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采样规则进行取样,并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五)被告知的被抽样检验人或标称食品生产者对抽样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承担复检工作的食品检验机构申请复检,并说明理由。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二、积极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自检体系,严格防范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六)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大中型食品经营企业配备必要的食品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符合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所经营的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检。(七)督促食品经营企业以消费者投诉、举报多或销售量大的食品品种为重点,加大自行抽检或送检的力度,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三、强化对抽样检验结果的综合分析和运用,依法报告和发布抽样检验信息(八)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检验结果5个工作日内,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被抽样检验人,责令其停止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监督其他食品经营者对同一批次的食品下架退市。同时,报告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抄告相关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被抄告的相关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及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并通报本级卫生行政和相关监管部门,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九)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对食品抽样检验结果涉及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应当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十)县级及其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及时汇总和综合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及时发现辖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进行消费提示、警示,开展消费引导;对抽样检验中发现的由其他环节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当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调协作制度》,通报相关部门,促进源头治理;根据工作需要,向行业协会通报抽样检验信息,促进行业自律。四、认真开展快速检测工作,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十一)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应当对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多的食品,采用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初步筛查。初步筛查结果不得作为执法依据。(十二)实施快速检测发现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将食品样本送符合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并依据检验结果进行处理。食品经营者应当在检验机构未出具检验结果之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采取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五、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切实保障抽样检验经费的落实(十三)对实施抽样检验工作的执法人员要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学习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十四)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食品抽样检验以及快速检测工作,应当购买样品,支付相关费用;不收取食品经营者的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原问题:《监管部门可以抽检消费者购回家的食品吗》
2022-08-30 11:40:12
采纳
相关咨询
食品安全起诉问题 食品安全受害者可以向工商局,质检局,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局,卫生局,公安局或地方的一些行政机关申诉,国家通过市场规制的方法进行对责任者及时的处罚。  食品安全(food safety)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
食品安全赔偿问题 食品不安全的因素产生于人类食物链的每个环节,食品的质量安全已经成为全球的焦点之一。那食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食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
你好 咨询食品安全问题 什么是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微生物性危害、化学性危害、生物毒素、食品掺假和基因工程食品的安全性问题。我国食品安全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最容易导致食品不安全的有哪些方面?  
食品安全问题要求赔付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
食品安全问题投诉 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食品卫生问题是每一位消费者享有的基本权利,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和鼓励,《食品安全法》第十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本法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消
相关法律条文
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罪名库
强奸罪的常见问题 一、如何判断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一般要以妇女反抗为根据。反抗的内容包括呼救、语言拒绝、求情、指责等。身体战斗不能作为反抗的唯一标准。现行刑法对反抗的内容和程度采取放宽态度,比如在特殊情况下,妇女不敢反抗(如行为人携带凶器实施暴力、胁迫...
妨碍公务罪的常见问题 (一)常见类型1、阻碍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具体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行为。全国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履行代表职责的活动,都是...
重婚罪的常见问题 一、重婚罪与通奸及同居行为的界限通奸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发生的婚外性行为,是应受舆论谴责的不道德行为,不构成重婚罪。同居是2001年婚姻法修订后旧婚姻法中非法同居的新定义,不存在非法同居。同居指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在未办结婚登记又不符合结婚实...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争议问题 一、概念不清刑法并末明确规定了如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也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因此,刑法本身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什么样的行为涉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刑法本身并没有解决。在司法实践中,一些法院援引1998年7月国务院第247...
交通肇事罪的自首问题 根据《刑法》,罪犯本人主动地向司法机关投案;罪犯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他相关负责人投案;罪犯被送去归案;只要归案后能够如实交待犯罪事实经过,并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和裁判的,均应以自首论。道路交通法中规定了在事故发生后,司机的义务应当是立即停车、保护...
精品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