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提出离婚的一方要到另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
但是,被告一方离开住所地1年以上,原告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提起诉讼。不过在你的事情里,你也出去打工了。所以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1年以上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说的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指的是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综上所述,如果你要在温州起诉,只有他也在这边打工,并且你能够证明你们2个都长期在这里为先决条件。 原问题:《离婚纠纷案例》
2022-11-04 05: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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