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传唤当事人必须要告知当事人家属,除非当事人自愿提出不愿意通知家属的情况除外。扣押物品只有在等待案件办理结束后,排除所扣押物品中的某些物品不是案件所需的书证、物证那些物品就可以由当事人或者直系亲属领取。在行政案件办理当中律师介入起不了什么作用。而公安机关传唤询问时限一般是12小时必要时可以延长至24小时。如果不涉及到处罚应该很快就出来了。 原问题:《我姨妈被越秀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带走了。她在公安局被扣押的物品,我能不能领取?我是她侄儿~!~~~~谢谢!》
2023-01-02 16:03:38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