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                     起      诉      状        原告:        ,男/女,      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公民身份号码           。       法定代理人(监护人):       ,女,     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公民身份号码         。系原告之母。       被告:        ,男,       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公民身份号码             。系原告之父。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          元,至原告独立生活时止;        2、要求被告支付原告已发生的教育费、医疗费、保险费的          元的一半        元;        3、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以后所产生的教育费、医疗费、保险费的一半;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        原告监护人与被告            系夫妻关系,原告于         年     月      日出生。      年    月  日,原告监护人      与被告        在             民政局登记离婚,双方约定: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      元;原告的教育费、医疗费、保险费由父母各承担一半。但双方离婚后被告未尽义务支付原告的一切费用。因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裁判。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6年11月   日 原问题:《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诉讼文本》                            
                            
                                2022-11-05 04: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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