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 起 诉 状 原告: ,男/女, 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公民身份号码 。 法定代理人(监护人): ,女, 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公民身份号码 。系原告之母。 被告: ,男, 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公民身份号码 。系原告之父。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 元,至原告独立生活时止; 2、要求被告支付原告已发生的教育费、医疗费、保险费的 元的一半 元; 3、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以后所产生的教育费、医疗费、保险费的一半;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 原告监护人与被告 系夫妻关系,原告于 年 月 日出生。 年 月 日,原告监护人 与被告 在 民政局登记离婚,双方约定: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 元;原告的教育费、医疗费、保险费由父母各承担一半。但双方离婚后被告未尽义务支付原告的一切费用。因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裁判。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6年11月 日 原问题:《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诉讼文本》
2022-11-05 04: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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