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民政局协商离婚,所有夫妻都要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 (2)离婚协议书中会对夫妻外债处理,男方给女方十万元等事情都会有详细记载。 (3)如果没有详细记载,并且离婚协议中有欺骗行为,在离婚协议签署一年内,可以向法院审请重新修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问题。(4)根据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原问题:《夫妻离婚协议中已注明婚姻中的外债由男方承担,银行起诉信用卡拖欠时会连累女方吗》
2022-11-06 08: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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