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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未遂后又成为男女朋友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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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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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法律助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 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的。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强奸未遂属于公诉案件! 原问题:《强奸未遂怎么判》
2022-11-07 03: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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