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天数截止于终止治疗之日,也就是定残之日。但,这期间你不能缺少的相符证据是,医嘱(病历),与医嘱相对应的医嘱证明(假条),紧跟着的是误工证明、劳动合同、工资证明等。没有这些保险公司说怎样就怎样赔偿,因为以上那些证据都是法律规定的。你有了第一样,就会问你要第二样,以此类推得全部证据都齐全,否则,他说怎样赔付就怎样赔付,上诉法院也赢不了,因为谁主张谁举证,你拿不出法律规定的所有误工费赔偿证据。 原问题:《法院摇号决定的评残机构误工天数少了,根据病情可以要求多加误工天数吗?》
2023-02-07 0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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