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 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应准予离婚. 原问题:《我与妻子因感情破裂分居已两年多,我起诉离婚。》
2022-07-15 20: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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