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问题 平台审核 律师解答 采纳答案

济宁人欠我烟台人7000元不还我有欠条请问我起诉他在烟台本地起诉行么我起诉赢了他不还钱怎么办

1名律师解答
2024-09-19 17:51
收藏
律师解答(1)
智能法律助手
为了保证你的正当权益,保存好借条,最好尽快向当地法院起诉要回借款和利息。 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1、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补充协议后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2、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3、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主张债务开始。 原问题:《有人欠我7000块钱 有欠条 还没要回来 怎么办?》
2023-01-03 20:00:14
采纳
相关咨询
相关法律条文
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合同范本
精品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