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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前爷爷、奶奶相继走了,父亲和叔叔并没发起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几年前父亲也走了,爷爷奶奶和我父亲都没有留下遗嘱遗言,现在叔叔去继承独占爷爷的房产,我有权力去分爷爷留下的遗产吗?继承爷爷的房产,在我叔叔同意下,写上我妈、我哥、我、叔叔一共四个人的名字可以吗,写上后就是四个人平分爷爷留下的房产吗

1名律师解答
2025-12-13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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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
如果你爷爷去世前订立有遗嘱且订立遗嘱时意识清醒,又是老人家的真实意识表示将根据我国《遗产继承法》及其相关规定按照遗嘱划分遗产。根据我国《遗产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二、三、四、无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形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如果没用订立遗嘱的要根据我国《遗产继承法》之相关规定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我国《遗产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原问题:《我奶奶十几年前去世,我爷爷现去世并留下遗嘱将所有房产留给我姑姑,我爸爸能否推翻遗嘱,得到部分遗产?》
2022-12-05 01: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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