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裁定书原告不可以自己执行。 执行裁定书生效后,应由原告人或原告代理人去法院办理申请执行的立案手续。 另外,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该是到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立案后再由立案庭转到执行局进行执行,而不是直接向执行局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执行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 原问题:《拿裁定书原告可以自己执行吗》
2022-12-05 01: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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