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此问题有争议,但目前法律规定是不能享有的。
1.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公民从出生到死亡享有民事权利,胎儿尚未能确定是活体,因此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2.同时也由于胎儿尚未出生,也不能认定为本村村民,那么也无法享受补偿安置费。 原问题:《我们村拆迁,每人补偿40平方的房子,户口截至日期是6月份 我孩子7月份出生的,我们8月份开始拆迁签订的拆迁协议,签协议的时候我问书记有出生证行不,村书记说我孩子分不上这40平方的房子 现在我孩子的户口已经落下来了 我想咨询下 我孩子是否有分到这40平补偿》
2022-12-19 21: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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