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明确规定不计入公摊面积,因此,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其具体的产权归属区分不同情况,一般归市人防办或开发商所有。 可致电当地人防办详细咨询。不同地方的规定不尽一致,而且建议提问者若要购买人防车位,一定要请开发商出示右人防主管部门出具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并确认计划购买车位的位置是否属于法定义务内建设的人防工程,以免出现非预期的不利后果。 原问题:《2011年6月我购买毛坯房一套,开发商以12万搭售地下汽车位一个给我,即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双方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2011年10月30日前交付买受人使用,但一直未交付,也无书面通知,车位锁也锁着。合同约定出卖人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十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百分之二》
2023-02-07 0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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