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问题 平台审核 律师解答 采纳答案

法院已经依法评估拍卖,并经过一拍二拍和处置程序,流拍后,申请执行人以价格高为由仍拒不将拍卖物抵债。现法院又通知重新评估拍卖,合法吗?

1名律师解答
2024-10-05 08:32
收藏
律师解答(1)
智能法律助手
从法律层面分析,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人同意接受以最后一次的拍卖保留价抵债的,法院应裁定以物抵债。不会强行裁判。从实务分析,实践中,若申请人不同意接受以物抵债,法院会将查封扣押的抵押物退回给被执行人,在此种情景下,申请人会无奈接受以物抵债。当事人接受了以物抵债,以买受人的身份一样,属一种交易行为。 原问题:《法院司法流拍后判给申请执行人法院规定申请执行人和买受人该负担的责任相同吗?》
2022-11-10 03:25:58
采纳
相关咨询
拍卖流拍后以物抵债是否还受到拍卖公告规定的约束? 经过三次拍卖流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经不能再进行拍卖,但你可以申请以保留价抵债。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
拍卖破产财产多次流拍后,别除权债权人是否可以申请以物抵债? 可以,但申请以物抵债只能在二次拍卖仍流拍后。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的如下规定:第二十六条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
法院请评估公司出的评估价与法院拍卖流拍价有什么区别?能否说流拍价就是评估价? 一般空置的拍卖房,通常第一次拍卖保留价就是评估价。如被人占用按现状不交付拍卖的房产,第一次拍卖保留价可以按评估价下浮不超过20%。每次拍卖流拍后,可申请降价不超过20%再拍卖,即第二次拍卖的保留价可以最多是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80%,你可以自
被申请执行人的房产拍卖流拍后能以物抵债吗? 流拍两次以后,可以抵债。
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协商不经拍卖、变卖程序,直接以物抵债的,法院是否可以出具裁定书 可以的
相关法律条文
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合同范本
精品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