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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终审裁定不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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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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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第58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原问题:《一裁终审,对审判结果不服怎么办》
2023-02-07 09: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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