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暴雨之后,各地保险公司拒赔引发的诉讼都会层出不穷。对此,本报特约律师广东华南律师事务所李英姿律师表示,保险公司对合同条款应尽充分告知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责任。 据介绍,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此外,根据合同法的精神,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合意,除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外,合同的内容可以由双方自由约定。在保险合同中,只要不违反上述规定,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合同的条款以及免责条款部分,法律对免赔的范围并无作明确规定。 免责条款什么情况下有效? 若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已向投保人履行提请注意义务,投保人对此并无提出异议,而该条款亦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根据平等自愿原则,该免责条款可以作为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依据。 但是,若该条款本身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具有免除保险人责任、加重投保人责任、排除被保险人主要权利的情形,该条款本身无效,即使保险人已尽告知义务,被保险人仍然可以以此作为抗辩理由,保险公司不能据此而免除自身的责任,因此不能拒绝理赔。 暴雨导致发动机进水能否免赔? 根据规定,对于以下情形,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因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赔偿而增加的。 若被保险人不具有上述情形,且汽车投保了车损险,即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其中保险条款约定赔偿范围应包括暴雨、洪水、海啸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失。因此,确因暴雨而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人应予以赔付。但往往车损险会同时约定因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属于责任免除情形。此时应对发动机进水的实际原因进行分析,此处发动机进水的免责情形,应当解释为因人为原因导致的发动机进水,若确因暴雨浸淹导致的发动机进水,则不属于免赔的情形,应当是在保险人赔付范围之内。 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李英姿表示,在保险理赔中,保险公司拒赔事件时常发生。保险公司拒赔,究其原因实际上问题就出在保险合同本身上,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合同中往往会约定了一系列的免责条款,其中可能有部分条款属于无效条款,但作为投保人对此并无绝对的选择权,仅有相对的选择权,因为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对此部分的约定都是类似的,投保人在明知的情况签订合同几乎也是别无他选。 因此,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尽可能要求保险公司明确对保险合同中的赔付范围与免责部分的具体划分。签订合同后发生损失的,在索赔过程中遇到保险公司无理拒赔,不能自认倒霉或者拿到部分赔偿金额便草草了事,若是实际合法权益受损的,应果断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此类保险合同纠纷。 肖艳霞 原问题:《保险公司无理拒赔怎么办?》
2022-11-12 04: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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