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落户  (一)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放回捕前、教养前所在地。  1.本人直系亲属户口在其被捕前、教养前所在地的;  2.刑满、劳教期满时已无直系亲属,但本人在被捕前、教养前所在地有自己的房产并有居住条件的;  3.原系捕前、教养前所在地的固定职工,刑满、劳教期满,按规定可以回原单位安置工作或当地其他单位愿意接收安置的。  对符合上述规定的,当地公安机关凭劳改、劳教单位发给的释放证明书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给予落户。 原问题:《刑满释放人员政策》                            
                            
                                2022-12-06 07: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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