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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写了欠条,未在规定时间内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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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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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朋友在借款时写了欠条,欠条上没有还款日期的,属于履行期限不明确,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你可以随时向你朋友要求偿还借款。  《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原问题:《朋友借我钱,写了欠条,可是欠条上没有注明还款时间.》
2022-12-06 13: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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